服务电话:15660679501
文章分类
CEMS系统独立站房技术要求
发布时间:2025-06-13 点击次数:7

CEMS系统配置独立站房技术要求:

1)应为室外的CEMS提供独立站房,监测站房与采样点之间距离应尽可能近,原则上不超过70m

2)监测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≥2000kg/m2面积≥3×3.2m。站房空间高度≥2.8m,站房建在标高≥0m处。
3CEMS 在线监测室,CEMS 小屋面积、位置满足环保标准要求,环境温度满足设备运营要求(室内配备操作台、椅,稳压电源,温湿度计,照明,地板等附属设施)。

4)具体要求为:防火等级二级,CEMS 小屋应考虑防尘,顶板必须做到防水,防渗,进出风口应有避免灰、水、汽、小动物进入的措施。小屋内应安装排风扇或其他通风设施。小屋内配电箱功率应能够满足仪表实际要求,功率不小于 8kW至少预留接线板一个,接线板插孔三孔插座 5 个,稳压电源 1。小屋若开窗宜采用固定窗。小室及其附属设施应满足《固定污染源烟气(SO2NOX、颗粒物)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》(HJ75-2017)第 6


相关新闻:
下一篇:分析小屋技术协议